民办高校的办学模式的选择——以学养学与独立学院
发表者:致远教育投资和管理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6-11-28 浏览次数:

民办教育的方式或模式是对民办教育在发展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办学形态与结构模式的一种总结,正如潘懋元教授所说的它是有关办学体制、投资体制、管理体制与高等学校之间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权力结构和关系。有的学者依据区域发展特征将民办教育划分为陕西模式、温州模式、广州模式、江西模式等,这种区域性的划分体现了不同地域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教育政策对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影响;而有的学者则从办学形式入手,将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划分为自考助学形式、文凭考试形式、传统普通办学模式以及延伸办学形式四种类型模式;这两种划分标准从地域发展与办学形式角度凸显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特色,更多的是从静态的角度总结民办高等教育的特征。本文在探讨社会资本投资办学的模式时将以举办主体与投资来源作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将其大致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类以学养学型。第二类是公办高校为吸引民间资本而转制民营,即学校资产国有,属于非企业法人性质,按照民办机制运作,典型的代表即是民办二级学院。第三类是民间资本独资的民办高校。这类院校属于非企业法人性质,完全自主管理。第四类是设置教育产业基金,通过基金平台吸纳民间资本并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第五类是社会资本联合办学,这种模式下投资主体较为多元且主要以社会资本为主。本文主要介绍前两种类型。

一、以学养学型

此类民办高校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也即改革开放初期,1982年国家出台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意味着长期由政府垄断的教育领域开始向民间开放。由于兴办教育的经验较少且对该行业了解甚少,加之主流民间资本多流向于实体经济,弄潮于经济建设中,所以此时期兴办民办高等教育的主体多为有情怀的学者、退休教授以及非盈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等,它们几乎没有任何经费支撑,多通过“租、借、聘”初步推动了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最为典型的当属于上海杉达学院,其于1992年6月由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部分教授发起创办。这类型院校的特点是初始投资规模很小,主要依靠学费输血,依托于低成本不断扩张,在发展过程中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它们的出现构筑了中国民办教育的先例。直到上世纪90年代,我国高等教育的矛盾开始凸显,具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团体才不断加入办学行列,不断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的壮大,但此时期的办学特征仍以以学养学为主。以学养学滚动发展的民办高校在低成本扩张中也存在着粗放式的经营和盲目性的发展。为了降低办学成本,多数学校大班教学、设备落后,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水平低下,甚至削减正常的教学时数,以较低的教育质量换取更高的办学效率。也有的学校利用超常规的盲目发展来积累资源,结果由于学校各种软硬件建设严重滞后,学校反而陷入困境。另外,就全国来看,多数民办高校所举办的均是不需要很大投入的文科专业,对于工科专业较少涉及,这导致了民办高校之间专业的重复性很大,没有形成办学特色。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本和原材料的价格在不断攀升,民办高校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日益增长的教育成本已成为办学的一大困境,学费的增长与教育成本的攀升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因此生源的争夺在各类民办高校之间悄然展开,但事实上招生规模的扩大如同隔靴搔痒,从长期来看不是生存之道。所以如何权衡规模与效益始终是办学者应考虑的命题。

以学养学民办高校的创办本身就带有一种传奇性,而以学养学民办高校的成功滚动发展更是一种奇迹。创办者无论是依靠规模扩张还是产业化的经营,最终都使民办高校超越了资本的原始积累,目前,它们在第一次创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创新的力度,强化办学特色,弥补和校正第一次办学过程中的制度缺陷和市场定位的偏差,实现自我的超越。但是,从整体上看,绝大多数以“简陋的教育设施和低廉的教育价格”为特征的民办高校逐渐丧失原有的优势,开始陷人低水平的过度竞争。从境况上看,它们面临困境正好为其提供了一次从新整合的机会,结合着国家政策的调整,新的办学模式在原来的基础上将会破茧而出。

二、独立学院

所谓民办二级学院,其实质是在原有的公办大学基础上,引入民办机制,实行国有民办的运作方式。其区别于一般大学设分校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具有独立法人、独立财务、独立招生和运作。这类民办院校绝大部分产生于1999年后的高校扩招,急剧上涨的入学率呼吁更多的学校来提供支撑,在此背景下,独立学院在中国大地一时蔚然成风,开怀容纳广大学子。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中国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过度的一种产物。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275所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是在相对独立的情况下与母校相互协调办学。民办二级学院与大学里普通专业性二级学院也不同,民办二级学院既可以是单一的专业性学院,也可能是包涵许多专业的综合性学院。它虽然依附于国有的普通高校,但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二级学院实行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机制。特别是在资金的运作、日常财政、人事管理和教学管理上享有自治权。此类民办学院一般具有多重投资主体。具体可分为两类:一是公办高校独立设置,此种方式下投资主体的唯一性也使得它的独立性相对较弱,如河北经贸大学管理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均是这种办学方式;二是由公办高校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办学,大多数独立学院均是这类模式,即合作办学。如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由南开大学与滨海新区政府合作创办,是公立高校与政府合作办学的典型,再如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这类学院则是由母校与当地企业合办而成。而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则是国际合作的典范。

民办二级学院或是独立学院无论是以何种形式设立的,都有其特有的优劣势。公立大学独立设置型民办二级学院的优势在于可以将“母校”的资源与二级学院实现共享,这就意味着它们可以在师资、管理、无形资产等方面从“母校”方面获得支撑,是现阶段一种校为理想的二级学院的办学模式。但是它一方面与母校属不同的运作机制,另一方面又与母校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独立的运行体制与紧密的联系势必也会在发展过程中埋下隐患。而对于公办大学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举办的二级学院,尤其是由公立大学与企业合作设置型的,它的优点是资金比较充足,而且容易建立创新制度,不足的是二者合作的基础是不明晰的,随着学校的不断积累,产权的模糊将给学校的发展带来巨大隐患,各种权利与利益的争夺甚至会使学校的发展陷人新的尴尬与混乱。

但需要注意的是,二级学院的产生具有必然性,但它只是社会资本参与教育的一种形式,并不意味着其是最佳的办学形式。对这种必然性的揭示更主要的还是为了人们能真正理解二级学院存在的价值,以便能在实践中明确方向,充分地挖掘这种办学形式的潜力;与此同时在丰富办学形式的基础才有利于使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模式更加多样化,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需求。

总之,无论是在学历教育领域还是在教育培训市场,社会资本的参与力度在逐渐增强,市场力量在推动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征程上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市场力量的加入能够改变政府单一垄断教育的局面,使得教育模式更为多样。在竞争的道路上,社会资本兴办教育的模式在切合教育需求的基础上必定会日新月异。

(作者,温建宇,致远教育投资和管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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